2020年2月28日,山东文亭扶正律师事务所接成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为我省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被告人辩护,开庭时间定为3月1日上午十点。由于时间短、任务重,律所主任陈会领立即指派资深律师赵元博承办案件,进行网络阅卷、网络会见,做好一切庭前准备工作。
庭审中赵律师依法履职,他提出: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悔罪的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在不知道自己感染新冠病毒肺炎的情况下与他人接触,反映出其主观恶性小、行为社会危害性小,建议人民法院在检察量刑建议的基础上从轻裁量。最终法院采纳了从轻辩护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被告人田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本案是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山东省法院审理的首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在社会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从接到指定辩护的通知,到办理相关手续,再到查阅卷宗,远程会见,确定辩护思路,直至庭审,只有短短的两天的时间。赵元博律师依法履职,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的提出了从轻判处的辩护意见并得到法庭的采纳,使田某某获得公正的判决。
在辩护中律师政治站位高,强化职能担当作用,助力了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