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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兴东律师事务所普法进校园

作者:
菏泽律协
来源:
未知
2024-04-16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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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上午,山东兴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明建律师受邀为小井镇第一初级中学开展“预防校园霸凌 呵护青春远航”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小井镇党委副书记颜玲玉、副镇长李俊霞、派出所所长范鸿雁、司法所所长刘红众、校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及初中一年级、二年级全体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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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山东兴东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明建律师结合新时期中学教育特点,以生动的语言和典型的事例向同学们讲解校园欺凌的概念、种类、特点,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告知同学们哪些行为不能有,哪些法律底线不能碰,提高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自觉养成知法守法的习惯。

 

王明建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调整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等与中学生息息相关的知识进行讲解,引导孩子们提升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强调在学校遇到暴力事件,要主动及时地告知身边的同学、老师、家长以及报警求助,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鼓励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抵制校园欺凌,既不能做校园霸凌的施暴者,也不能做旁观者,更要避免成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在关键时刻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大声向校园霸凌说“不”。

 

通过本次宣讲活动,广大师生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丰富了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贡献律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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