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菏泽市律师协会召开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传达了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明确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对应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责的通知》《关于开展“12341菏协心声”行动的通知》、《菏泽市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共同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通报了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凝聚区域协作合力,推动山东律师行业均衡发展的意见》落实情况,审议并表决了《菏泽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四年行动计划(2024-2027年)》(讨论稿)、《菏泽市律师协会差旅费管理办法》(讨论稿)等事项。
菏泽市律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监事长侯圣文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孟光明、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张思领、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全体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