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由山东省律师协会、菏泽市律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培训班在菏泽市委党校顺利举办。本次培训由山东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菏泽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委员会承办,山东舜翔(菏泽)律师事务所协办。山东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学凯出席培训并致辞,菏泽市律师协会会长陈会领主持培训。

培训聚焦《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在司法审判中的实践运用,特邀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王永起授课。王法官结合审判实务,围绕进行深度讲解,培训内容紧扣建工领域司法实务热点问题,兼具专业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现场秩序井然,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精准贴合执业需求,对规范建工案件办理流程、提升案件代理质效、规避执业风险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山东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袁震,菏泽律师、外地市律师,市法院系统法官等共计一千余人参加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