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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律师协会主办

关于做好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admin
来源:
菏泽市律师协会
2020-01-26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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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上级部署,为做好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专人做好本所人员动向统计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疫情防范工作,落实专人做好春节假期前后去武汉探亲、访友、旅游的人员统计情况,接待湖北来访人员情况以及与疑似、确诊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情况和本律所人员健康状态,并及时向市律师协会报告。

二、落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主任首位管理责任。要提醒和监督本所律师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非特殊情况不去疫情高风险场所,外出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外出。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感染症状,请及时就诊,自觉隔离,所在律师事务所第一时间报告市律师协会。尽量采取分散办公方式,取消春节假期结束后的开班饭等聚集性活动。全面做好律所内消毒措施,对日常触摸频繁的指纹机、门把手、办公设备按钮、电话等位置加强消毒清洁。对本所疑似感染症状人员,要第一时间上报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和律师协会,并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三、落实舆情管控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做好信息动态监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转发、传播和散布任何未经疾控部门证实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对任何防控措施发表评议,管好自己的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媒体。

四、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所在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中共菏泽市律师行业党委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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